从外地来佛山就业,远离家乡担心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别担心,佛山这个福利帮到您!
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异地务工人员融入佛山,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惠民、利民导向,持续提升市民幸福感与社会和谐度,佛山市千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推出了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项目,最高可获救助金2万元!
我院作为佛山外来务工人员重大疾病关爱帮扶项目定点医院,积极帮扶重疾的佛山外来务工人员,协助符合相关规定的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申报帮扶资金,协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近期,就有两名外来务工人员获得救助。
张美(化名)来佛山工作五年多了,目前月收入约2500元。患有左乳浸润性导管癌,九次住院,花费约4.8万元。通过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项目,资料初审时,张美获得1万元救助资金的资格。
李芳(化名)今年因为早产住进重症监护室,被查出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为了治病已花费10万余元。通过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项目,资料初审时,李芳得到了获得2万元救助资金的资格。
一、救助对象
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满两年及以上,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高导致生活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其在佛山市就读的子女(含幼儿园)。
二、救助条件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及以下。
(二)在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现行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部分费用后,个人自费部分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达到2万元及以上的。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可申请救助。
三、救助标准
对于符合救助条件并通过审批的救助对象,依据其医疗费用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资金。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一)个人自费部分在2万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的,给予5千元救助资金;个人自费部分在3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救助资金;个人自费部分在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万元救助资金。
(二)最高救助金额为2万元,未达到最高救助金额的申请者可再次申请,但再次申请依据必须是新发生的个人自费部分医疗费用,以往申请所用的医疗费用票据不可重复作为申请依据。
欲了解详情,请电话咨询0757-83990080。
来源:财务科 雷舒乐
编辑:宣教科新媒体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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