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妇幼保健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成立于2019年1月8日,可承接已在NMPA备案专业的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
临床试验运行流程如下:
1.机构立项:申办者/CRO拟在我院开展临床试验项目,请先与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联系。在机构办公室和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者同意开展项目后,提出立项申请。按照附件1~附件3中立项提交资料清单发送至机构办公室邮箱,机构办公室秘书审核后发送“补充/修改立项材料通知”至申办者,请按照意见逐条回复。确认资料无误后,再提交纸质版至机构办公室。立项经机构办公室主任及PI同意后即可(见附件1-9)。
2.伦理审查:机构立项后,按照伦理要求,申请伦理审查。伦理审查申请见链接。
https://www.fsfy.com/Content-37063.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3.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备案:“合作单位意见”(或“承诺书”)盖章提交资料如下:
(1)人类遗传资源申报情况说明1份(附件10)。
(2)对外提供医院执业许可证等资质文件申请表1份(附件11)。
(3)申报书(科技部受理审核后)1份(如无可后续补充归档)。
(4)“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合作单位意见’页1份(如无可后续补充归档)。
4.协议签署: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的伦理批件后,申办者可按照我院临床研究协议书模板起草协议,与机构办公室及主要研究者沟通进行试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医院签署协议时间约5个工作日,如不采用本院模板约需10个工作日(附件12-14)。
5.经费管理:申办者每向医院汇款一笔临床试验费用,请将汇款凭证发至机构邮箱,并注明汇款的项目名称。医院可开具普票及专票,开票时请与机构办公室确认发票类型。免费检验检查请与机构联系套餐。受试者访视免费挂号,统一收取申办者挂号费20元/次。
6.CRC管理:医院接受任一具有资质的SMO公司CRC,也可经机构推荐SMO公司。但要求聘任CRC前与机构办公室取得联系。CRC在临床试验机构登记备案资料见附件15-16。
7.质量控制:机构对试验入组前三例、进行中及结束后进行质控,请按照时间节点预约质控。临床研究项目试验期间,各项目监查员每次监查后及时将监查报告发至机构邮箱,监查报告应包括试验进度及试验过程存在的问题。
临床试验结题流程如下:
1.数据库锁定后主要研究者向机构办公室提交临床试验结束通知(附件17)。
2.分中心小结及总结报告递交机构办公室审核(附件18,20)。
3.主要研究者递交临床试验结题报告(附件19,21)。
机构办公室联系人:罗密 联系电话:0757-22978051 邮箱:FSFYGCP@163.com
附件3 临床试验立项申请提交文件清单(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doc
附件20 临床试验中心小结表(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doc
附件21 临床试验结题报告(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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