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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须从产前检查开始,加强孕期保健及管理,注意询问有无个人及家族静脉血栓史。孕期积极防治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心脏病、糖尿病等。正确处理产程,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预防产褥感染。产后或术后鼓励早期活动,做足部伸屈运动。对有静脉血栓史,遗传性或获得性血栓形成倾向的孕妇,因其复发风险大,主张给予预防性抗凝治疗,从妊娠期持续到产后6 周,特别是那些有附加危险因素的孕妇,如年龄>35 岁、肥胖、孕期长期卧床或不活动或剖宫产等,采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妊娠期接受肝素治疗者临产后应停用,以免增加出血危险,产后4~8h 再恢复肝素抗凝治疗。有家族史或个人静脉血栓史的孕妇静脉血栓的发生率高,但无症状的携带者其发生静脉血栓的危险性显著降低,如PC 缺陷或PS 缺陷,妊娠期可以不给而在发病多的产褥期给予预防性肝素治疗。但对无症状的AT 缺陷携带者,则有所不同,因其妊娠并发血栓的风险高,主张在妊娠早期即给予预防性治疗。
重症监护病房彭荷玲医师
2020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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