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喂养主要包括儿童从出生到3岁期间的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合理膳食和饮食行为培养。
一、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物,0-6个月婴儿提倡纯母乳喂养。母亲应当按需哺乳,每日8-10次以上,确保婴儿摄入足够乳汁。要了解和识别婴儿咂嘴、吐舌、寻觅等进食信号,及时哺喂,不应等到婴儿饥饿哭闹时再哺喂。婴儿从出生开始,应当在医生指导下每天补充维生素D400-800国际单位,促进生长发育。正常足月婴儿出生后6个月内一般不用补充钙剂。
二、母乳喂养能够有效促进母婴健康,降低患病风险。
三、特殊情形下母乳喂养,应当听从医务人员指导。母亲患一般感冒、腹泻时,乳汁中的特异抗体可以保护婴儿免于感染,母亲可坚持母乳喂养。婴儿发生腹泻,不需要禁食,可以继续母乳喂养,应当在医生指导下及时补充体液,避免发生脱水。
四、婴儿6个月起应当添加辅食,在添加辅食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至2岁及以上。混合喂养及人工喂养的婴儿,满6个月也要及时添加辅食。
五、添加辅食坚持由少量到多量、由一种到多种,引导婴儿逐步适应。添加辅食应从每日一次开始,尝试在一餐中以辅食替代部分母乳,逐步过渡到以单独一餐辅食替代一次母乳。添加辅食还应当从单一食物开始,每次只添加一种新食物,逐次引入。开始可选择含铁丰富的泥糊状食物,每次喂食1小勺,逐渐加量。父母和养育人要耐心鼓励婴儿尝试新的食物,留意观察婴儿反应。待婴儿2-3日习惯一种新食物口味后,再添加另外一种,逐步刺激味觉发育。引入新食物1-2日内,婴儿若出现皮疹、腹泻、呕吐等轻微不适,应当暂停添加,待症状好转后再次尝试小量喂食。若仍出现不适或症状严重,应当及时就医。
六、6个月至2岁期间逐步增加辅食添加的频次、种类,确保婴幼儿良好生长发育。6-9个月婴儿,每日需要添加辅食1-2次,哺乳4-5次,辅食与哺乳交替进行。9-12个月婴儿,每日添加辅食增为2至3次,哺乳降为2至3次。1-2岁幼儿鼓励尝试家庭膳食,每日与家庭成员共同进食3餐,期间加餐2次,并继续母乳喂养。制作辅食的食物包括谷薯类、豆类和坚果类、动物性食物(鱼、禽、肉及内脏)、蛋、含维生素A丰富的蔬果、其他蔬果、奶类及奶制品等7类。添加辅食种类每日应当不少于4钟,并且至少要包括一种动物性食物、一种蔬菜和一种谷薯类食物。6-12个月辅食添加对婴儿生长发育尤为重要,要特别注意添加的频次和种类。
七、逐渐调整辅食质地,满足6个月至2岁婴幼儿所需营养素和能量供给。与婴幼儿的咀嚼、吞咽能力相适应,婴幼儿的辅食应当从泥糊状逐步过渡到团块状固体食物。婴儿6个月之后添加泥糊状食物,9个月过渡到带小颗粒的稠粥、烂面、肉末、碎菜等,10-12个月食物应当更稠,并可尝试块状食物。1岁以后吃软烂饭,2岁左右接近家庭日常饮食。
八、耐心鼓励婴幼儿进食,培养良好饮食习惯。婴幼儿6个月至2岁添加辅食,2-3岁基本独立进食,喂养方式发生变化。从哺乳逐渐过渡到喂食、自主进食、与家人同桌吃饭,这个过程可促进婴幼儿大动作、精细动作的发育,有利于家庭亲子关系建立,促进儿童情感、认知、语言和交流能力的发展。婴幼儿进餐时不观看电视、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每次进餐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最长不超过30分钟。
九、提倡家庭自制食物,控制婴幼儿糖和盐的摄入。1岁以内婴儿辅食应当保持原味,不加盐、糖和调味品。1岁以后辅食要少盐少糖。2岁后幼儿食用家庭膳食,仍要少盐少糖,避免使用腌制品、熏肉、含糖饮料等高盐高糖和辛辣刺激性食物。2岁以内婴幼儿辅食宜单独制作,保持食物清洁卫生,预防腹泻和其他疾病。整粒花生、坚果、果冻等食物易吸入气管,引起窒息,婴幼儿应当避免食用。
十、定期评价婴幼儿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及时获取科学喂养指导。1岁以内婴儿应当在3、6、8和12个月时,1-3岁幼儿在18、24、30和36个月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妇幼保健院接受儿童健康检查,评价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在医生指导下及时调整喂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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