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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在园儿童的健康成长!我院组织全市2020年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督导调研工作

时间: 2020-12-03 19:08 信息来源: 点击次数:

托幼园所是儿童正式融入学校、社会的第一站,是3-6岁儿童成长的天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规范与否关系到儿童的成长以及祖国的未来。近年来,“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社会对0-3岁的托育机构需求越来越大,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促进0-3婴幼儿照护机构工作方案,但目前全市0-3岁托育机构没有像3-6岁托幼机构一样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质量参差不齐。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受佛山市卫健局委托,我院保健部组织专家在11月23-27日对全市30家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督导和调研。

本次活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3-6岁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另一部分是对0-3岁托育机构进行调研,了解其卫生保健工作开展情况,为下一步规范0-3岁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打好基础。


本次督导共抽检全市5区托幼机构20间,每个区抽检省、市、区级和未评级各1间共4间幼儿园,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考核等方式,全面检查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落实情况,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按照《佛山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检查标准(试行)》评分,检查内容包括:园所场地标准、设施标准、人员配备、生活管理、饮食管理、安全与卫生消毒、心理保健与健康教育、保健指标及健康管理、信息资料管理9个方面。

在调研了全市五区10家0-3岁托育机构后发现,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对欠缺和不规范,部门管理职责不清楚,督导组要求今后的工作中组织妇幼、食药监、疾控、教育部门等进行联席会议,就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完善佛山市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制定相关卫生保健督导检查标准。

这次全市督导检查和调研促使各托幼(育)机构充分认识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需要进一步健全卫生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配置,规范保健工作流程。保障在园儿童的身心健康。让托幼(育)机构成为孩子幸福快乐成长的天地!



来源:保健部 罗伟东

编辑:宣教科新媒体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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