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们医院接诊了这样一位孕妈妈:
孕17周,外院常规产检提示夫妇双方为同型地中海贫血携带者,基因型均为(--SEA/αα),来我院要求行产前诊断。
孕19周,我院产前诊断结果提示胎儿为重型α地中海贫血,基因型为(--SEA/--SEA),建议终止妊娠。
孕32周,孕妈妈再次来我院,胎儿已出现严重水肿,合并胎儿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孕妈妈也出现胸腹腔积液,早期心衰症状。
孕33周,我院终止妊娠,孕妈妈逐渐恢复,体腔积液消失。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到重型α地中海贫血若不尽早终止妊娠,可能会影响到母亲的健康。那是不是胎儿有地中海贫血就必须要终止妊娠呢?下面来揭晓答案。
首先,什么是地中海贫血?
地中海贫血又称海洋性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是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是一种可预防的严重遗传性血液病,遗传规律如图1所示,常见的有α和β地中海贫血两种,在我国主要分布于南方,以广东、广西、海南三省为甚。
图1:父母双方携带同型地中海贫血突变基因,其子女有1/4的概率为地中海贫血患者,1/2的概率为与父母一样的携带者,1/4的概率正常。
其次,不同类型的地中海贫血临床表现及处理均不同
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
此类个体无明显临床症状,其智力、寿命、生长发育不受影响。大部分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并不知道自己是携带者,易被忽略,但可将基因传递给下一代。
产前诊断发现胎儿为此类地中海贫血,不影响继续妊娠。
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该型地中海贫血的临床表现轻重不一,贫血程度有很大差异,轻者与携带者类似,重者需要定期输血。
产前诊断发现胎儿为此类地中海贫血,可根据不同基因突变类型及其可能出现的临床表现选择胎儿去留。
重型地中海贫血
包括重型α地中海贫血和重型β地中海贫血:
重型α地中海贫血又称Hb Bart’s胎儿水肿综合症,受累胎儿常因严重贫血、缺氧于妊娠23-40周在宫内或分娩后半小时死亡。
重型β地中海贫血又称Cooley贫血,出生时无明显临床表现,通常3-6月出现开始出现症状(慢性进行性贫血、轻度黄疸、肝脾肿大、发育不良等),不加以治疗,患儿多于5岁前死亡,而治疗需要长期规范输血及应用铁螯合剂,患儿及家长往往都难以接受。
产前诊断发现胎儿为此类地中海贫血,通常不建议继续妊娠。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地中海贫血会多一点了解。广东省是地贫的高发地域,即使没有家族史,我们也会对孕妇常规进行地贫的筛查,因为地贫携带者是可以没有症状的,必要时我们会建议夫妇双方一起行地贫基因检测,甚至对胎儿进行产前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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