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第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医学证明文书,用于孩子日后入户、迁户、上学、出国等紧密相关,请您妥善保管,温馨提示如下:
一、禁止过塑,过塑则无法使用(因证书有防伪标志)。
二、禁止私自撕拆副页,私自撕拆则无法入户(入户时由户籍科工作人员撕拆)。
三、请勿折叠、撕毁、涂画、涂改(毁损、涂改视为无效证件)。
四 、禁止自行购买《出生证明保护套》或塑料文件袋保管,以免塑料粘贴导致字
体模糊,请购买纸质信封或纸质文件袋存放。
五、《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则不能更改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可在“粤省事”小程序授权关联该电子证照。
六、请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户籍科办理入户手续。
七、为方便预约诊疗,出生时已用母亲姓名办理佛山健康卡的新生儿,请家长在新生儿入户籍后到我院收费窗口为新生儿健康卡办理实名更正手续。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禅城院区 便民咨询电话:0757-82969789 急救电话:0757-82969993 投诉电话:8296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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