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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时间: 2013-03-30 21:44 信息来源: 点击次数:

享受条件: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缴费达帐状态的,其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2、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帐状态并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其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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