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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关于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作者:市方志办    发布时间:2023-07-27 09:59
文件名称 中共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关于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
索引号 szfzssyjgsdfzbgs/2023-0120 公开目录: 单位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地方志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市志办党字〔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27 09:59
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转发《省委编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编办发〔2021〕2号)要求,现将我办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022年度,市方志办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市方志办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充分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条例和规定,深刻领会条例和规定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和规定内容。我办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机构配置等各方面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时更新维护好实名制信息系统。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市方志办严格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99号)、《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安康方志馆的通知》(安编办发〔2016〕125号)和《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地方志办公室增加副科级领导职数的通知》(安编办发〔2017〕117号)开展编制工作,并根据“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梳理机构编制和内设科室的岗位职责,做到权责一致。共有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长2名,副科长1名。

四、在权限内使用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2022年,市方志办申请使用参公事业编制1个,按流程进行机构编制事项报送批复。2022年陕西省公务员计划招考岗位1个,共1人,使用参公事业编制1个,于2022年9月2日到岗。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无。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无。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中共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