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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财政: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01-04 10:50 作者:周金琳

    20201224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西安召开,镇坪县财政局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镇坪县财政局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坚持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局,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一手抓精神文明创建,一手抓财政工作成效。几年来,镇坪县财政局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平安单位”“市级先进党组织”“全市国资监管先进集体”等荣誉,多次被评为县级“综治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先进集体”“推动社会经济发展重大贡献奖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镇坪县财政局以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为契机,通过创建树形象、通过创建建功业、通过创建促发展,将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了财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共同提升的良好局面。2020年财政绩效考核中,在全国2700多个考核县区中,列居全国第三位,陕西省第一位,创下全市乃至全省县区历史最好成绩,省财政厅已申报镇坪县为国务院表彰的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和真抓实干奖;镇财政所改革工作走在省市前列,财政所“六个一”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省市一致认可;镇坪县抓集体经济工作获得财政部行文表彰推广,今年7月在全省壮大扶持村集体经济专题培训会上,镇坪县财政局作为全省财政系统唯一代表进行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并作为助力壮大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予以推广;连续数年在全县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评为“优秀”等次。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是对一个单位各项工作的综合检验与评价。此次获得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是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突破。镇坪县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会议精神为指引,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新目标,不断推动财政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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