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从省精神文明委员会文件获悉,岚皋县财政局顺利通过复验,继续保留“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以来,岚皋县财政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聚焦陕西省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牢牢抓住精神文明常态化管理这个平台,促使精神文明创建贯穿于财政工作各方面、党的建设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扩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通过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干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部门作风不断改善和优化,县域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高质量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县财政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脱贫攻坚突出贡献先进集体”、被省财政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财政系统管理和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