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岚皋县财政局从改革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着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不断强化政策宣传,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监管“优流程”。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资金安排、预算批复等工作流程,坚持“先预算后购买”、“无预算不购买”原则,通过项目申报、绩效管理等预算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抓落实”。积极加强与司法、人社、民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内外协作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岚皋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了《全县20个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指导性文件,有序地促进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落实。
三是注重培训“提效能”。多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培训会议,向县直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讲解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工作规程。通过培训学习,全面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规范性,弄懂吃透各项政策,明晰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