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明确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上级下达、本级录入、项目绩效再到绩效自评全程监管,镇坪县财政局积极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监管,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围绕目标抓落实。该局为确保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顺利运行,制定印发了《镇坪县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和《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先后组织了3次系统培训和相关业务指导,实现了全员业务从陌生到熟练的转变。
二是围绕统筹抓管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明确由国库股牵头主抓,预算股等资金股室协同配合,各相关股室分别设置业务经办岗与审核岗,确保人员力量配备到位。针对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建立学习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推进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系统化、规范化、透明化管理。
三是围绕平台抓绩效。对财政扶贫资金按照预算层级、使用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监控,实现了监控平台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对接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将财政扶贫资金支付明细信息、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实时掌握财政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流向情况,实现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绩效等方面的全流程管理和对资金流、信息流、工作流的精准监控,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成效。
截至目前,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收到上级下达资金18920.74万元,中央安排17625.24万元,省级安排1295.5万元。全部完成资金录入并完成绩效目标填报和支付数据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