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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由预算单位自主发放

发布时间:2015-10-10 14:46 作者:

岚皋县紧密结合实际抓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不断深化工资制度改革,从2015年10月起,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退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资经费由县财政拨付到单位,单位自行发放到个人工资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退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作顺利实施,10月10日,岚皋财政局召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退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各单位工资自主发放管理系统的使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培训。

实施县镇行政事业单位退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更好地落实各单位工资发放和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更加便于各单位加强人事、绩效考核以及工资发放管理,充分调动单位管人、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激发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生机和活力。而财政部门将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各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岚皋财政局 侯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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