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大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进程,2017年,紫阳县财政局以深化预决算公开为契机,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加大预算公开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全县预算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单位为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是严格公开时限。在下达县直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批复时,明确要求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财政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20日内公开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确保依法按时完成2017年预算公开工作。
三是明确公开媒介。为了方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查询和监督,明确要求预算单位在紫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进行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四是统一公开格式。制定统一、规范的部门预算公开附表,将应公开的内容、格式及说明等纳入表中,力保部门预算公开全面、准确、规范。(紫阳县财政局 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