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管职能,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石泉县财政局通过三项措施开展2017年中省财政扶贫资金自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层层落实。根据省市财政扶贫资金自查工作要求,县财政局局党组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对自查总体要求、范围、内容和检查时间做了具体安排,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认真梳理今年中省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下达情况,做好自查,据实填报自查表格;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关键环节入手,认真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即行即改;不能立即纠正的,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以前审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走过场的,坚决予以纠正,确保自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自查,协同配合。按照省市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县财政局主要领导挂帅,监督检查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深入项目建设地点,通过<重复>帐、账实、账表等,逐一理清今年中省安排、下达、拨付、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并整理汇总,做到资金项目下达心中有数,资金支出心中有底,资金精准使用情况清楚,确保自查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监管,高效运行。针对各级审计、财政检查反馈问题,县财政局及时追根溯源,一方面针对县镇两级业务人员水平不一、参差不齐等问题,县局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召开了2次专项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了全县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及脱贫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一方面做好扶贫领域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出台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范全县招标工作》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制度先行,标本兼治,防微杜渐,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石泉财政局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