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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财政局“四责管理”锻造干部过硬作风

发布时间:2017-11-23 09:49 作者:

岚皋县财政局“四责管理”锻造干部过硬作风

 

自今年九月全县启动干部作风“百日整治”行动以来,岚皋县财政局采取“四责管理”方式进一步干部强化责任担当, 锻造干部过硬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深化教育明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了《财政局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岚皋县财政系统“为政不为”问责办法》两项制度,狠抓《财政系统拉托卖好专项实施方案》、《财政干部“百日整治”实施方案》两项方案的具体落实,促使干部职工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

强化组织担责。单位成立了财政系统“为政不为”问责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业务分管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组下设行政效能监察室,负责对县政务督查室各项工作任务的承接和下划分解,及时对各股室遵纪守时及业务进度实施按周督查、按月检查、季度汇总、年度考核。

细化管理履责。单位根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通过 “以责定岗、因岗定职、因职担责”的方式理清干部行政权责清单,将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临时性工作等责任夯实到岗到人,明确干部职工职责,给“为政不为”划出红线和底线,要求干部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授权责必为之”。

严化督查问责。根据股室机构职能和干部岗位职责,行政效能督查室为每个股室及责任干部建立一套督查台账,将每一阶段的督查结果及时反馈各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监督管理干部。自百日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系统警示提醒干部20余人次,约谈干部2人次,系统内通报批评2人次,有力推动了财政工作高效完成。(岚皋县财政局   侯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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