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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财政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7 10:09 作者:

今年12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深入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 12 4 日上午 ,宁陕县财政局由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相关股室人员在县中心广场举行了为期一天的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据悉,为期一天的宣传活动由财政局税政股和会计股的股长及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向人民群众详细的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陕西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问答》和即将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水资源税》等相关财政法律法规。

通过宣传财政法律法规,人民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和学习了财政法律法规,达到了预期的财政法律法规普及目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财政法律法规知晓率,增强了财政法治理念。(宁陕县财政局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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