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升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岚皋县三项措施积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足额到位。
一是强化管理。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行动态管理和实名管理,严格按照“以岗定补、分类定标、在岗享受、离岗取消”原则,从教师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档次标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和连续病事假达3 个月或全年累计病事假达6个月的教师不享受补助。
二是规范程序。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学年度分春秋两学期发放,由各学校于学期末填写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报表,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将补助享受人员、岗位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教育主管部门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财政部门加强审核,严防虚报、冒报、套取补助资金。
三是强化监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行为,认真查对核实,确保发放对象真实准确,真正把生活补贴发放到每一位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手中;防止和杜绝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对在确认和发放工作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对有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张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