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水平,真正打通财政监管“最后一米”作用,镇坪县聚焦财政资金管理突出问题,持续推进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在管理机制和细节上下功夫,全面推进财政资金县镇联动监管机制,破解资金监管难题。
以目标为根本,实现财政资金绩效化。通过实行县镇联动,充分发挥镇财政所就地就近监管的作用,把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安排和分配到镇的财政资金和其他单位在镇域内实施项目的财政资金,纳入镇财政监管范围,保障惠民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防止资金绩效目标不实,数据作假、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以制度为依据,构建资金监管新体系。建立以县财政局为主体,以财政所为基础,按照县财政局的部署和要求,由镇财政所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机制,从政策、制度层面确立镇财政所监督的基础地位,形成明确、有效、可行的监管机制,为镇财政所开展就地就近监管提供依据,形成上下联管新体系。
以职责为推手,绘制资金监管坐标图。明确县财政局局属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财政所各自承担的职责。对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对号入座,按规履职,避免监管错位、缺席、任务落实空对空。
以要求为准则,亮明资金监管答题表。明确资金全程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方面县镇联管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镇财政所内部控制机制以及考核激励机制,资金监管按要求全方面落实,使县镇联动资金监管模式行之有效。
以内容为导向,落实资金监管网格化。将纳入县镇联动管理的资金,按县级预算到镇人员工资、运行经费、项目资金、惠民补贴补助性支出、村级组织运转资金、由上级直接管理但用于镇辖区内的财政资金等类别实施分类监管,确实做到全管细管规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