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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14 16:43 作者:黄长征

为提升采购单位绿色采购意识,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宁陕县财政局秉持绿色低碳理念,结合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循环低碳和促进回收等因素,对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目录清单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一是明确政府绿色采购责任主体。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宣传与指导,推动采购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绿色采购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绿色产品的采购比率。

二是全力推进绿色采购制度落实。严格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制度层面对落实绿色采购作出强制性规定。同时,积极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采购需求拟定、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标准设定、合同履约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市场份额。

三是强化绿色采购过程指导。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明确规定采购“绿色”原则,要求采购人在采购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时,要将绿色采购要求固化于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之中;评审标准和方法体现绿色采购优先导向,避免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条款现象,保证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择优竞争。

四是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提升措施。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宣传指导,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压实政府绿色采购责任主体,在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和采购公告中载明对产品节能、节水、环保产品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五是强化政府绿色采购监督管理。加强绿色采购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觉执行节能、节水、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确保绿色采购取得实效。对不按规定执行绿色采购政策的,依法进行处理。

2019-2021,政府绿色采购节能、节水产品采购数量1314台,数量比重达96.97%;采购金额1201.58万元,金额比重达95.02%。环保产品采购数量5030台,数量比重达91.67%,采购金额1414.44万元,金额比重达90.76%。绿色采购比例逐年上升,助推了绿色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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