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对安康市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并在平利县组织召开座谈会议,参加这次座谈会议有平利、紫阳两县政府主要领导、纪委监委、财政部门相关人员。
会上,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长张晓黎就中省财会监督相关精神及《意见》进行了宣讲;平利县、紫阳县财政局长分别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县纪委监委就如何加强财会监督贯通协调进行了交流;政府主要领导结合各县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做了表态发言。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组组长蒋明庆做了总结讲话,在充分肯定前期《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全面领导的具体行动。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意见》贯彻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在手上,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倾力支持,确保财会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协调,尽快建立和完善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深刻领会《意见》精神,落实“一盘棋”部署,凝聚监督合力,扎实做好财会监督各项工作。三是纪委监委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落实重大事项会商、线索移交移送机制,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确保新时代财会监督《意见》贯彻落实权威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