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府运行效率,促进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中池财政所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作为财会监督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一加强理论宣传培训。中池财政所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文件,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政府购买服务内涵、政策、意义,使大家认识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方向,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机制和方式的重大举措,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奠定理论基础。
二优化工作管理机制。一是根据“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报及审核,严格预算约束,优化预算结构,不断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二是强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环节的执行和监督管理,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等,均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三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及履约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长不超过3年,不得超出法定期限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
三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对新增重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池财政所做好事前评估,定期对所购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资金支付以及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建设购买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标准体系,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目标要求,建立服务项目定价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定期巡查及年检,召开座谈会,通过评估、交流发现购买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加以改进。
2022年我镇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达到191.125万元,比2021年增加39.1万元,其中购买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支出167.57万元,占比87.68%。中池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面发力、纵深推进、亮点纷呈,推动了公共服务创新,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需求,助推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政府支出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