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增强银行敢贷愿贷能贷会贷信心,2022年9月,省财政厅设立总规模8亿元的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近期,陕西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印发《陕西省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银行贷款(新民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陕财办金〔2025〕17号),明确风险补偿金适用范围、合作银行选择的范围及标准、合作银行不良贷款项目的补偿条件、补偿标准及申请补偿资金流程等相关事项。
“新民贷”是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在“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风险补偿资金”项下设立的子项目,适用于纳入新开工民间投资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的民营企业。合作银行开展“新民贷”业务,若贷款本金逾期达90天仍无法收回,可启动贷款风险补偿追偿程序。省财政厅对确认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单户企业贷款500万元(含)以内的,给予未偿还本金余额50%的风险补偿;单户企业贷款500万元—1000万元(含)的,给予未偿还本金余额40%的风险补偿;单户企业贷款1000万元—2000万元(含)的,给予未偿还本金余额30%的风险补偿;单户企业贷款2000万元—3000万元(含)的,给予未偿还本金余额20%的风险补偿。
新民贷风险补偿资金依据《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金〔2022〕41号)进行管理,是继秦科贷、工信贷、文旅贷、秦知贷、陕农贷和省再贷款配套风险补偿金后第7项针对具体领域、专项用于合作银行贷款分险的财政资金。新民贷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精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的信贷投入,有力推动更多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对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维护宏观经济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