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利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陕财办资环〔2025〕32号文件,现下达你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126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转移支付指标,并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下达等工作。该项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年终省级转移支付功能科目列“23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有关要求
(一)加快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关于〈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财办农〔2023〕46号)等文件规定,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请你县认真对标对表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动产业项目明显提质增效。认真落实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68号)等文件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预算执行中,请你县对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对照绩效目标做好对下分解、评价考核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绩效目标表
安康市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
附件
2025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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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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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安康市林业局 |
实施期限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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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 (万元)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126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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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26 |
其中:财政拨款 |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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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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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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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
实施期总目标 |
年度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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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和提升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欠发达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水平,补齐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欠发达林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林场职工和当地群众增收。利用林地优势或采用场内外造林、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培育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开展大径林木基地建设,带动周边村集体经济发展。 |
改善和提升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欠发达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水平,补齐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欠发达林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林场职工和当地群众增收。利用林地优势或采用场内外造林、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培育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开展大径林木基地建设,带动周边村集体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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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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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
产业发展任务建设亩均成本不超过(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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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站点提升任务每站点改造成本不超过(万元)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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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数量(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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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巩固提升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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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2026年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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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产业发展类项目平均年收益(万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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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国有林场生态管护能力 |
较上年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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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林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对林区管护水平影响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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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林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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