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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7-11 16:44 作者:

关于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的建议

编号

  159

办理部门

 社保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的建议

正文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部分长期任职的村干部面临养老保障不足的困境。尤其是那些任职二十年以上的村干部,他们将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和精力奉献给了乡村建设事业,但在退职后,由于缺乏足够的养老经济支撑,生活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根据本市内实际情况,我经过调研,该市内任职二十年以上的村干部,其中近70%的人退休后仅依靠微薄的农村养老金和退休补贴生活,月均收入不足700元,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开销。这不仅让他们自身陷入生活困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在职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将增强在职村干部的职业安全感和归属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基层工作,稳定农村干部队伍。据调查,在已实施类似政策的地区,村干部流失率明显降低,新入职的年轻干部比例有所增加,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能够让他们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农村工作中,积极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各项工作。

建议:

 1、设立专项财政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对于任职不同年限的村干部进行购买养老保险,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出资比例,村干部可以适当自筹。确保基金有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专门用于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

2、建立保费动态调整机制。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保费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任职的村干部年限,保费标准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确保养老金待遇能够跟上社会发展步伐,保障退休村干部的生活质量。

回复

尊敬的单林江代表

提出的《关于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的建议第1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能理解您对于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的关心关注,村干部作为连接基层政权与农村群众的关键纽带,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确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其重要性既体现在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实践中,更渗透于农村社会的肌理脉络。如您所说,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将增强在职村干部的职业安全感和归属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基层工作,稳定干部队伍。

对于您提出的“设立专项财政资金”建议,根据我市现行养老保险政策,村干部属于由居民选举的基层自治组织的干部,不属于国家行政和事业编制,暂不享受财政在购买养老保险方面的补助;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康市政府投资基金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暨投资计划》,今年市政府投资基金已安排组建市级9条重点产业链子基金的工作任务,因此村干部养老保险专项基金暂时无法设立

村干部可以以普通居民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参与养老保险方面,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广,缴费档次从300至6000元不等,参保选择灵活度高。近几年,市级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财政补助资金逐年递增,截至2024年底,全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达到154元,根据市政府 2022年第十七次会议纪要关于“研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问题”的会议精神,在“十四五”期间我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达到180元。同时,我市也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以上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村干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养老保险险种和缴费档次。此外,部分县区还针对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进一步缓解了村干部的养老压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财政部门职能,高度关注并认真贯彻中省市相关政策,在足额保障市级村干部补贴的同时,落实养老保险地方财政支出责任,联合人社部门执行好各项保险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并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深化协作,向市委、市政府申请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专项基金,尽快形成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完善我市养老保险体系,逐步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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