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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十三五”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管理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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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160 |
办理部门 |
经建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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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改进“十三五”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管理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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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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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大量的村民享受易地避灾扶贫搬迁政策,根据镇村实际情况,选择集中安置建房,都是统规统建,发包给施工方进行建设。当时施工方对房屋质量建设参差不齐,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到位或施工标准不严格,出现了墙壁裂缝、屋顶渗漏、下水及污水管道堵塞等质量缺陷,部分安置社区住房及公共基础设施出现不同程度损坏,维修维护资金需求大,而目前安置社区缺乏稳定的维修维护资金来源,导致部分损坏设施设备未能及时维修维护,造成了易地搬迁的村民居住生活不便和不良安全隐患等问题。特别是农村规划安置社区建好后,都交给所在辖区的村(社区)居委会管理,由于搬迁群众大多经济条件较差,考虑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特殊性,在巩固期内出台相关政策,搬得进、稳得住、能就业等措施,搬迁群众对物业管理费支付能力有限,物业管理推进困难,安置社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方面管理难度大,按政策要求,居住的村民都要上交大修基金,个别的群众已交,但大多数群众无法缴纳,收集的大修基金统一上交住建局,按住建局政府,全部收清农户大修基金以后,才能启动维修基金,这样造成社区管理的难度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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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一是明确项目和专项资金用于帮助安置社区解决安置社区住房及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资金不足、物业管理推进难等问题。 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鼓励各地探索适合安置社区的物业管理模式,如成立社区物业服务公司、引进专业物业公司等,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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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尊敬的单林江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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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管理的建议》(第16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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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364个,累计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0.5万户、33.52万人,占全省搬迁总任务的近三分之一,是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规模最大和人口最多的地区。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市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管理服务规范》安康地方标准,明确集中安置点社区化管理的基本原则。为落实搬迁户作为社区业主责任,我市汉滨区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治理机制,规范物业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汉滨区“五大移民搬迁社区”物业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了中心城区“五大社区”和农村社区的物业费、住房维修基金收缴标准和补助标准,并按照社区安置规模,从搬迁群众中聘用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物业费和房屋维修费收缴、安保等工作,社区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对于集中搬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短缺问题,市财政将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住房建设等部门,探索建立公共维修资金池改革措施,采取“地方政府承担一点、财政资金(衔接)补助一点、物业管理筹集一点、发展集体经济保障一点、社会捐助补充一点”等途径筹集资金,探索形成可持续、制度性保障途径,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做好集中安置点房屋和配套设施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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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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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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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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