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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乡镇基层消防站规划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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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169 |
办理部门 |
经建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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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大力推进乡镇基层消防站规划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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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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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大型产业园区、旅游景点等迅猛发展,对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然而公共消防安全保障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消防队站建设还跟不上产业扩张、城市扩张、旧城改造的步伐。按照《消防法》要求,加快推进消防队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加快构建水上、陆地、航空于一体的各类灾害事故救援体系和城乡一体化的火灾防御体系,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相适应,迫在眉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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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由市级消防管理部门牵头,应急管理、财政部门配合,一是按照《消防法》等法律和文件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消防站建设规模与用地指标,严格执行规划和标准依据。二是按照消防站点规模要求,给足正式人员编制数量。三是将消防站点日常经费纳入预算。四是要足额配齐应急救援车辆等物资,做好日常培训管理。五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严把建设质量关,将乡镇消防站建设的“欠账”纳入补短板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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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尊敬的海朋菊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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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乡镇基层消防站规划建设的建议》(第16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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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县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大型产业园区、旅游景点等迅猛发展,对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动基层消防安全保障建设,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相适应,服务经济发展迫在眉睫。 为支持我市消防建设工作,市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支队,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024年我局下达市消防救援支队增发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消防救援)5875万元,主要用于消防设施购置和消防站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弱项,建设边远地区消防站,提高地方救援能力。下达县(区)省级消防救援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地方消防队站建设。同时,我们克服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可用财力十分有限的现实困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消防救援工作。2024年,市财政局拨付市消防救援支队专项经费1326万元,用于保障全市消防救援工作、设备购置等。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强化担当,主动作为,配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加强项目申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根据地方财力实际情况,逐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做好消防救援的资金保障工作,推动全市消防救援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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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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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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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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