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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有效衔接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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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170 |
办理部门 |
农业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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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有效衔接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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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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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及各级政府相关工作安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时间即将在2025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暂无相关延续政策安排。农商银行作为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占比和体量最大的金融机构,截至2025年1月31日,安康农商银行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余额共计11791笔54478.73万元,承担全区脱贫人口小额贷款投放总金额的99%。近三年即将到期贷款11286笔52085.35万元,其中:2025年到期贷款3053笔13946.04万元,2026年到期3435笔15610.06万元,2027年到期4798笔22529.25万元。结合实际走访调研情况和当前辖内脱贫人口产业发展情况,部分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存在到期无法正常全额归还情况,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到期风险管控存在较大压力,为防范化解到期风险,进一步助力脱贫人口及监测户发展产业减轻经济负担,亟需制定研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及贴息的相关衔接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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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议措施 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建立2025年后过渡衔接工作研讨机制,通过深入基层加大走访了解、向上级政府积极沟通汇报,共同协力,促进尽快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过渡期后发放及贴息的衔接政策,确保辖内到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有效管控,更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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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尊敬的唐德东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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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有效衔接的建议》(第17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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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自2021年实施以来,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人口及监测户发展产业、减轻经济负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该政策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然而,当前脱贫成果仍面临返贫风险,特别是在经济波动、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下,脱贫人口和监测户的产业发展仍需政策支持。因此,延续并优化该政策,不仅是防范到期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脱贫成果可持续的关键。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衔接资金用于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9558万元,2025年预计需求额度11947万元。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最后一年,中、省财政部门对过渡期后相关政策的优化调整高度重视,先后两次书面调研各地市对过渡期后相关政策的建议意见,拟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我们也积极建言献策,建议中、省在后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国家重点帮扶县的政策支持,其中也包含了小额信贷政策。待中省政策明确后,我们将积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向上汇报力度,争取中、省对我市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强化资金监管,根据新的政策要求,统筹处理好防风险和促发展关系,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确保政策延续不偏离脱贫人口发展的核心目标,这不仅能够防范政策到期风险,还能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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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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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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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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