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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农村老人关怀力度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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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292 |
办理部门 |
社保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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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加大农村老人关怀力度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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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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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作为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精神需求值得我们给予更多关注。农村老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为农村发展贡献了一生。加大对农村老人的关注,不仅可以提升农村老人生活质量,也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目前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老人的生活体验和社会需求。 一、分析 (一)在许多农村地区,老年活动中心缺乏专门的场所,部分村庄临时借用闲置民房或村委员的边角房间作为活动场所,空间狭小且设施简陋,而且稳定性差,导致老人无处可去。 (二)当前村级老人活动中心普遍没有配专业的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组织活动依赖于村干部或志愿者的兼职负责。但他们工作繁忙,无法为老人提供系统、周到的服务。 (三)活动中心经费来源单一,主要依靠政府少量拨款和村民自发捐款。资金严重不足,无法购置必要的设备和器材,限制了老人活动中心功能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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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一)政府应加大对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场地的投入,对暂时无法新建的村庄,可通过改造现有的公共建筑,如闲置的学校、仓库等。同时要通过法律和政策手段来确保活动中心场地长久稳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侵占。 (二)设立专门的农村老人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招聘一批热爱老人事业、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三)建议政府将农村老人活动中心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基金。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赞助、合作等方式,为活动中心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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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尊敬的白云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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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老人关怀力度的建议》(第29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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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建议聚焦农村老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展现了您对于农村老年人群体的人文关怀,对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助于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整个社会朝着更加和谐、文明的方向发展。 为支持农村养老工作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门始终将其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省市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落实养老机构设施配套和维修改造、养老助餐服务、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补助,以支持农村老年人能拥有更为优质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娱乐场所,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您提出的“政府应加大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场地的投入,对暂时无法新建的村庄,可通过改造现有的公共建筑,如闲置的学校、仓库”建议,我市由于地理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受限,可调剂用于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的公共资产有限。2024年我局与市教体局对全市闲置的农村校舍进行调研,并要求对可调剂使用校舍进行盘活,专项用于改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但由于产权为村集体所有,很多闲置校舍无法盘活利用。下一步,我们也会持续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局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对现有的闲置农村公共资产,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用于改建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 对于您提出的“政府将农村老人活动中心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议,近年来,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缓慢,财源结构非常单一,而基本民生、乡村振兴、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重要领域的支出增速加快,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我市已连续多年财政自给率不足10%,自有财力非常有限,且随着偿债高峰期到来,全市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三保”、稳增长、就业等刚性支出压力也持续扩大,市级财政运行极度困难。即便如此,为全力支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积极应对安康市人口老龄化,市本级财政计划从2025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城乡居民养老服务建设一次性补助及运营经费,该资金将极大缓解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压力,持续为农村老年人做好保障。 对于您提出的“设立专项基金”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康市政府投资基金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暨投资计划》,今年市政府投资基金已安排组建市级9条重点产业链子基金的工作任务,因此农村老年活动中心专项基金暂时无法设立。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提出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现有包括老年活动中心在内的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设施运营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农村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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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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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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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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