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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7-11 17:17 作者:

关于免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费的建议

编号

  316

办理部门

 非税处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免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费的建议

正文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已成为保障社会稳定与人民福祉的关键所在,特种作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关键岗位群体,其培训考核工作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局。然而,现行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收费制度,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显露出诸多弊端,亟待妥善解决。一是考核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分人员参与考核的积极性,尤其对于一些就业困难群体和小微企业员工来说,考核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可能导致他们因经济原因放弃考证,从而影响其职业发展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二是考核费用的收取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加重了企业负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

根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陕应急〔2023〕300号文件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积极争取本级政府支持,建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等多方筹资机制,注重发挥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场地、设施、人才、管理等资源优势,采取独资建设、合作共建、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考试点建设和升级改造;各级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应有必要的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和场地场所等,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建议:

1.由市财政局制定政策予以免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费。同时,由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牵头,引导更多的人员参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2.政府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的财政投入,将原本用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收费的资金缺口,通过增加财政预算的方式来填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专项补贴或者申请安全生产相关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特种作业人员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回复

尊敬的张元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免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费的建议》(第316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特种作业涉及高风险操作,需要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操培训,培训机构也需支付场地、设备、师资等费用。考试需安排专业监考、设备维护、试卷出题及阅卷等,这些环节均会产生成本。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费用分为理论考核60元/人次、实际操作考核140元/人次,且不是每年都需要考试,一次考试合计费用为200元/人次。按照考试费用占目前安康最低工资的比例来看,应该不构成影响考试积极性的原因。经统计安康每年用于特种作业人员组织考试的投入已经达到约700元/人次,每年收取的考试费用和每年举办考试的费用相比占比很低,市级财政已经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证此项考试的正常运转。

其次,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九条,“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按下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另外,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十条,“取消、停征、减征、免征或者缓征非税收入,以及调整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应当按照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的管理权限予以批准,不许越权批准”,此项收费执行的陕价行函(2009)19号文件,由于安康市没有制定安全技术考核费用免收政策的权利,市级财政部门无权取消该项收费政策,但市财政会反馈上级财政部门。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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