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议信息 | |||||
| 建议主题 | 平利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工资待遇多年来无法全额保障 | ||||
| 建议人 | 游客 | 发布时间 | 2025-08-27 | ||
| 留言内容 | 你好,我是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法院的一名聘用制书记员,2022年1月1日陕西省财政厅联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发了一份关于聘用制书记员薪资待遇的文件,目前根据单位反馈拨付经费不足导致无法落实该文件,想问一下今年是否落实,是否给予补发薪资,和降温取暖等待遇。以及落实该文件的具体时间? | ||||
| 办理信息 |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5-08-29 |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收悉,非常感谢您的坦诚反馈。 关于您咨询的薪资待遇相关问题,我局已第一时间与平利县财政局取得联系,委托其就您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核实,并为您提供解释说明,后续平利县财政局会主动与您对接相关事宜。聘用制书记员的薪资待遇保障一直是我们关注的工作。市财政局始终严格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按核定人数将专项经费足额拨付至用人单位,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遵照政策落实薪资保障,严禁出现违规发放情况,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另外,关于降温费、取暖费的发放,建议您及时与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沟通对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
||||
| 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