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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出台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和维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9-01 17:11 作者:梁雅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把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实施,近日,安康市财政局联合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制定印发了《安康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办法(暂行)》和《安康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这两个《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和维修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杜绝违规、超标租用维修及资金浪费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安康市财政局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始终坚持以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配置优化高效、资产盘活利用等为重点,全力推动资产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办法》,立足本市实际,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规范的资金管理和全面的绩效监督,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助力党政机关运行更加规范、高效、节约。

下一步,安康市财政局将通过标准约束、制度保障、预算控制、精细管理、监督考核等多重手段,切实将两个《办法》的执行融入资产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力争实现资产配置科学合理、使用高效充分、处置规范透明,切实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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