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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委托运营签约仪式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2025-12-04 14:23 作者:储小兵

国资盘活聚合力,改革发展谱新篇。12月3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委托运营签约仪式在市财政局举行。此次签约是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标志着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迈入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的新阶段。

市政府副秘书长谭学锋、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成彦出席仪式并讲话,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公共资产经办处处长雷启平主持会议。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公共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等11家产权单位与受托管理单位代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见证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从蓝图迈向实践的关键时刻。

仪式现场议程规范有序、氛围庄重热烈。首先,市公共资产经办处副处长李斌同志宣读第一批委托资产单位名单,详细通报了纳入此次委托运营的经营性房产区位分布、建筑面积、业态类型及运营潜力等核心信息,为后续签约及运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基础。

在核心签约环节,现场流程严谨有序。市公共资产经办处率先与市公共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代管委托书,清晰界定了双方的权责边界与协作机制;随后,市公共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依次与市审计局、市档案馆、安康博物馆等 11 家产权单位签订集中委托管理协议,一系列签约动作标志着多方携手盘活国有资产的合作正式落地。

签约后,产权单位代表先后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将严格落实改革要求,全面细致梳理资产信息,扎实做好资产移交衔接工作,主动配合受托单位的运营监管,切实履行好资产所有者的监督责任,全力保障委托运营工作顺利推进。市公共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代表作出郑重承诺,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运营优势,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通过深入的市场化调研精准定位业态,创新运营模式,科学盘活每一处资产,全力以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不辜负政府与各产权单位的信任与重托。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成彦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此次改革的时代意义与实践价值。他指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长期以来,此类资产存在的运营主体分散、管理标准不一、收益效率偏低等问题,制约了国有资产价值的充分释放。推进集中委托运营,既是响应中省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财政发展难题、提升资源配置效能的现实路径。针对后续工作,他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受托管理单位要当好资产运营“操盘手”,精准施策提升效益,结合资产特性制定差异化运营方案,最大化挖掘资产潜在价值;二是各产权单位要当好资产保障“服务员”,强化协同配合意识,主动做好资产权属明晰、历史问题梳理等基础工作,形成管理合力;三是市财政局及市公产处要当好“监督员”与“护航员”,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及时协调解决运营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全力推动到2027年12月底全面完成集中委托管理运营的既定目标。

市政府副秘书长谭学锋作总结讲话,对此次签约仪式的圆满举行表示祝贺,并对各部门前期筹备工作的扎实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此次集中委托运营签约,是我市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举措,更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激活资产存量价值的务实行动。

谭学锋强调,盘活经营性房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就做好后续工作,他提出四点明确要求:一要全面摸清底数。全面开展全市经营性房产清查工作,建立动态更新的资产数据库,实现应托尽托、清晰移交、精准管理;二要突出提质增效。受托单位要发挥专业优势,创新运营方式、探索“一房一策”以提升出租率与收益率,管理费与运营收益等绩效挂钩、动态调整,同时落实产权单位激励补助,形成资产盘活良性循环。三要坚持依法依规。各方需信守协议,严格遵循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资产处置、租金收缴等全流程操作,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在阳光下运行;四要严守工作底线。严禁截留收益、违规出租等行为,发现即严肃查处,工作专班、产权单位、受托单位及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对履职不力、造成资产损失者依规追责。

此次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为我市国有资产的高效运营注入了强劲动力。未来,随着集中委托运营模式的逐步推进,各类经营性房产将被充分激活,国有资产的潜在价值将得到进一步释放,为全市财政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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