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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坝镇发生一起纠纷 区委区政府及时调查调解

时间:2013-03-26 00:00  作者:罗峰 曹长学 王拥源自:区新闻中心

201322335,竹园村6组部分村民与桥山石煤矿矿工在矿区道路上阻拦施工并发生纠纷。纠纷引起了汉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派出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纠纷调查协调和政策讲解,妥善解决矛盾和问题。

村民阻拦施工与企业职工起纠纷

据当地派出所提供:201322335,在晏坝镇竹园村6组有几位村民自称以自己的经济林被毁要求赔偿、煤矿开采影响其生活需给予补偿为由,在桥山石煤矿区阻挡施工,与矿区工人发生纠纷并上访。

吉河派出所通过走访调查和询问笔录、证言证词以及医院调查情况,证实在晏坝镇竹园村6组先后参与纠纷中住院的12人中,8人证实没有被殴打。在纠纷后,桥山石煤矿在为住院的5位村民垫付了医疗费和专职护理费累计2.15万元的情况下,部分村民仍以无医药费、无人护理等理由,进行了阻工、非正常上访等行为。依据以上事实,吉河派出所对8人因阻挡施工予以口头警告;对有殴打他人的行为,拟对处以治安处罚。

企业的项目建设与群众提出的诉求情况

 2012年4月7,晏坝镇政府与安康市冠鑫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桥山石煤矿)在西洽会上签订了项目合同书,按照签订开发项目合同书约定,开采晏坝镇竹园、黄坪两村石煤资源,公司分别申请办理了石煤矿开采等相关手续林业部门已核发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占用晏坝镇竹园等3个村集体林地20.4576公顷,采伐林木蓄积300.5847立方米。截至目前,该企业已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完成各种备案,还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石煤开采,已修建了从207省道瀛湖镇洞子沟至晏坝镇竹园村6组长18公里的道路,拓宽硬化了黄坪村、竹园村村道,兑付了土地流转、拆迁补偿等费用,项目总投资已达1.073亿元。目前,该企业将按照采矿与开发治理、土地复耕、特色种植同步实施的办法,进行连片茶园改造。企业施工没有给山下住户带来安全隐患,没有出现挖断人畜饮水的水源现象。

但是,当地村民与矿区工人为什么发生纠纷并上访呢?纠纷发生后,晏坝镇党委、政府组织竹园村6组召开群众会议,区上派驻工作组进行走访调查,对群众的诉求归纳整理为:一是要求企业统一土地流转、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并及时补偿到位;二是汉滨区晏坝镇竹园村56组阳坡居住村民要求桥山石煤矿将他们的全部土地进行流转,项目区域内的群众房屋全部拆迁安置;三是群众要求桥山石煤矿对集资投工投劳修建的现企业也在使用的村级公路、农电等公益性项目建设,给予补偿;四是汉滨区晏坝镇竹园村56组阳坡居住村民要求桥山石煤矿为他们新修通往阳坡的公路,以便群众生产生活。晏坝镇和派驻工作组正在对于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将按轻重缓急有序解决。

区委区政府组成工作组全面开展调查调解

纠纷引起了汉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接待上访群众,听取群众意见,责成公安机关迅速调查处理纠纷,归纳整理群众诉求,协调企业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做好纠纷调查协调和政策讲解,妥善解决矛盾和问题。   

3910日,区委、区政府按照群众工作体系中有效解决基层问题机制,由区委群众工作部牵头,组织了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法制办、中小企业促进局、公安分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司法局、扶贫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吉河派出所等部门,抽调干部30余名,组成调查组,并邀请了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西部法制报驻安记者站等媒体,深入到晏坝镇竹园村对该纠纷开展全面调查。

    调查组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会,走访群众,查阅企业对群众征地拆迁补偿账务,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项目备案和审批的内容、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以及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要求公安机关要对该事件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晏坝镇政府对在纠纷中确实受伤的群众,在公安机关作出裁决前,全力做好治疗;要求汉滨区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经贸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桥山石煤矿的监管,确保该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批复组织生产。同时,督促该企业尽快完善修路等另行增加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做好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预防;要求区委群众工作部、晏坝镇政府和吉河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对无理阻工等行为要进行依法处置,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要求晏坝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并在竹园村56组派驻工作组,对于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按轻重缓急有序解决;无理诉求或暂时解决不了的事项,相关部门及镇村要向群众做好政策疏导和解释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引导群众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合理合法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