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汉滨区人民政府> 要闻动态> 头条新闻> 正文内容

2012年我区民政工作凸显五大亮点

时间:2013-01-23 00:00  作者:肖梅、王涛源自:汉滨区民政局

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全区民政系统凝心聚力,办了一批解民需、顺民意、得民心的实事好事,在保障基本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贡献,赢得了群众好评。

一是社会救助规范提高。全年发放低保资金1.6亿元,有效保障了8.5万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施了低保、五保两次提标,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人.月提高到34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人.年提高到2020元/人.年,五保供养标准由3000元/人.年提高到5200元/人.年(集中供养)和4700元/人.年(分散供养)。全面启用社会救助信息动态监控系统,出台了社会救助五项制度,组织开展了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全年办理城乡医疗大病救助4207人次,共发放资金2477.5万元,并启动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落实了208名孤儿每月800元的基本生活费,共发放孤儿生活补助139万元;对388名考上大学的城乡低保和优抚家庭子女进行了一次性资助,每人资助4000元,共发放资助金155万元。全面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和电价补贴机制,共安排资金1024.3万元,对城市低保按每户60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户每户200元的标准,发放了冬季取暖补助;从2012年7月1日起,按照城乡低保每户每月5元、农村五保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发放电价补贴124.2万元。

二是优抚安置保障有力。全年发放优抚资金2150万元,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坚持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水平大幅提升,2012年10月1日起,调整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全区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达到500元/月,参战和涉核人员补助标准达到285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达到285元/月。安置力度加大,坚持培训先行,共为58名城镇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兑现补助金124余万元。2012年,汉滨区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单位”。

三是村级换届全面完成。2012年精心组织了村(社区)委员会换届,共选举产生村(社区)主任779人,委员2588人,新一届村(社区)班子文化结构和年龄结构得到改善,优化了村(社区)干部队伍。并对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全年共举办14期培训班,培训村干部3658人次。精心组织了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32个城市社区招聘了100名专职工作人员,近日将对新招录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是社会福利快速推进。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区级敬老院建设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设施建设和入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续建的两所敬老院已全部竣工,改扩建的4所敬老院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各敬老院签定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管理责任;开展了敬老院安全大检查,确保敬老院管理安全有序。组织开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星级创建活动,张滩区域敬老院被评为陕西省五星级敬老院、大同敬老院和关庙区域敬老院被评为四星级敬老院、大河敬老院被评为三星级敬老院;安宁老年公寓被评为陕西省一级老年公寓,清泉老年公寓被评为省三级老年公寓。

五是重点项目平稳推进。汉滨区殡仪馆迁建项目在项目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确保殡仪馆迁建工程稳步推进,完成了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和“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并启动了火化厅、告别厅等主体工程招投标工作,共完成投资4010万元。加大协调力度,基本落实了原馆转让资金2000万元;经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招商引资方案,待区政府批准后即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