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表彰命名汉滨区双溪镇等16 个镇为“市级卫生镇”,汉滨区瀛湖镇天柱山村等45 个村为“市级卫生村”,市司法局等86 个单位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
2013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以创建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为载体,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大力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有效改善,推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据悉,本次汉滨区有2个镇、3个村、27个单位被表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