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现并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从4月份起,汉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致病微生物污染、化学危害物质污染、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危害因子,在全区范围开展监督抽检包括肉制品、面制品、凉拌菜、限制饮料以及节令食品粽子、月饼等19个品种共计120份批次,抽样覆盖全区各类餐饮单位。 按照相关要求,监督抽检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餐饮单位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全年抽检各类餐饮单位不低于78家,其中: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不低于18家,其他场所不低于60家,所抽检样品及时送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为确保监督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专人负责全年的抽检工作,制定了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将全年抽检任务细化分解至每月,明确抽检范围、重点场所、品种、检验项目和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食品检验机构的联系,配备冷藏设施、采样袋、样品盒等设施设备;加强业务培训,对参与抽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认真学习采样工作规范、样品采集方法、抽检工作要求以及数据上报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效能,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依规认真处置、及时查处,确保监督抽检发现问题的处置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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