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意见》的精神,在区政府办机关内部营造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昂扬向上的良好风气,全面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区政府办成立了“作风转变年”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签订并公示了区政府办和个人的公开承诺书,力促“作风转变年”活动取得实效。
![]() 根据《汉滨区“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2012年5月初至6月底是深化认识、公开承诺的阶段。区政府办党组为确保“作风转变年”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彻底改变机关干部作风,成立了以区政府办主任胡开田为组长的“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区政府办全体干部动员大会,制定印发了《区政府办“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党组字[2012]5号),并在与全体机关干部签订了“十个严禁”的基础上,结合干部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量身定制”了工作纪律,又签订了“作风转变年”活动公开承诺书,并进行了公示,向社会公开作出了承诺,同时,要求区政府办公室效能办坚决按照“十条禁令”、办公室工作纪律和个人承诺书的内容,进行严格督查,对违法规定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这些举措的有力实施,推动了区政府办“作风转变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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