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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安铁路卫生监督所安康分所顺利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

时间:2012-03-05 00:00  作者:张锋 邢敏源自:汉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确定食品安全监管为地方政府负总责。为做好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汉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雨绸缪,积极主动与西安铁路卫生监督所安康分所联系,商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工作,

2012年3月1日,汉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局机关会议室举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仪式,西安铁路卫生监督所安康分所与汉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监管工作职能交接,并现场将许可档案材料、行政处罚材料及日常监管资料进行移交。仪式结束后,还邀请原西安铁路卫生监督所安康分所监管的43户餐饮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向业主介绍我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今后办事的流程和所涉及的项目,对各餐饮经营户提出了新的希望、新的要求,并就小餐饮行业创卫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

至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西安铁路卫生监督所安康分所餐饮监管职能和资料交接工作顺利完成,西安铁路卫生监督所安康分所今后不再承担江北附近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理顺了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明确了监管责任,实现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