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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镇强化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2014-06-05 00:00  作者:思源源自:

为有效防止夏季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集体餐食品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双龙镇多措并举,加强辖区农村集体餐及学校、敬老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汉滨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管理制度》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对每一起集体餐农户,举办者应在举办前3天将就餐时间、人数、场地、厨师等情况向镇食监所申报,并填写《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把辖区内农村厨师队伍纳入管理范畴,从事农村集体聚餐的厨师,必须到镇食监所登记,建立农村厨师管理档案,定期组织辖区农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和进行健康体检。

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镇食品安全实行“镇、村”二级监管网络,落实镇、村工作人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责任。

组织村级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食品安全法专项学习,在农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挂横幅标语、发放传单等媒体在群众赶集、节庆日等群众聚集的时间和场合,大力推动集体餐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建立落实以校长、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并成立相应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必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定期组织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

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农村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现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或其它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农村聚餐主办者及厨师立即向镇食监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