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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镇开展“亮承诺、转作风”活动

时间:2014-05-30 00:00  作者:侯鹏源自:

   为深入扎实推进全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解决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开展工作搞好服务,该镇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载体,搭建服务平台,在镇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亮承诺、转作风”活动,把“亮承诺、转作风”活动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作为检验党员干部转变作风,为民服务,落实工作任务的有力抓手,努力建设服务型干部队伍,让广大群众满意。

提出承诺做到“三个结合”。紧密结合各自岗位职责,镇委政府全年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部门业务工作,包抓帮扶的连心户等实际情况做出承诺;结合区委关于开展“分类联系走基屋,三查三建转作风“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做出承诺;结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增收致富、发展产业、住房、就医、教育、社保、养老等实际困难问题和信访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做出服务承诺。领导干部及驻村干部每人承诺为包联村和群众办实事不少于3件,未包村驻村的干部就自己岗位职责、承担的业务工作,承诺做好2-3件事。

亮示承诺做到“五个具体”。办实事具体到村、组、农户或某项业务,写清应具体解决的问题,工作措施应具体细化,工作标准及应达到的目标要具体,完成的时限应具体。

公开承诺做到“三个必须”。公开承诺事项必须从自身工作实际和力量大小实际出发,力所能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能行得通办得到收实效。承诺内容必须具体实在,既可量化又便于评诺,力戒大话、空话、套话。承诺事项必须由相关领导审核把关后才能通过。镇领导班子成员的承诺由党委书记审核把关,一般干部的承诺由分管领导和联村领导把关审核。

践行承诺做到四个到位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党政办负责建立党员干部承诺事项、践行承诺、考评承诺的档案管理册,对号入座,评实记录,统计汇总,由镇委作出评定意见,实行审核把关到位。将党员干部的服务承诺书在本镇机关醒目位置和包联服务对象所在村(社区)集中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各界人士监督,做到监督到位。制定出台考核评价办法,采取镇委每月组织一次党员干部践诺专题汇报评议会,由党员干部自己汇报践行承诺情况,领导和其他干部点评;以村为单位,由联村领导牵头组织每季度末召开一次群众代表评议会,评判党员干部践行承诺、转变作风、民办事得分情况及干部入户率、服务群众知晓率、群众满意度,对党员干部践行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到位,把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格次、评先评优、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没有按期践诺事项的,要求责任人说明原因,完善践诺措施,责令限期落实,并在镇政府网站予以在通报;对因不认真践诺,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干部将依照相关规定问责,做到责任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