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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镇出台“七项制度”规范干部行为

时间:2014-05-20 00:00  作者:卜先稳源自: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规范干部行为,树立干部队伍良好形象,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近日,洪山镇党委、政府制定印发了“七项制度”,明确规定:凡有违反“七项制度”的干部,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进行处理。

一《机关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和立马就办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接待群众态度蛮横、推诿和不负责任的干部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二 《公务接待制度》。制度规定,全镇所有公务接待都必须在该镇机关食堂进行,同时,陪同人员不的超过三人,并严格按照“一人一菜”制度点餐,严禁铺张浪费和超标准用餐。三 《公务购置管理制度》。制度要求,所有公物购置,必须按照节俭、高效原则进行,同时要求,公物购置首先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字方可购买,否则所产生费用,将由购买人自行负责。四 《请销假制度》。制度规定,请假人员必须按照部门负责人知晓,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将按旷工处理,因旷工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干部,镇纪委将按照《公务员法》严格处理,绝不姑息。五 《公文处理管理制度》。为规范公文行文关系,确保行文畅通。制度要求,各部门文件均由部门自行起草、打印、审核、校对,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方可行文。否则,党政综合办公室将不予登记发文。六 《干部学习制度》。制度要求,每周周五为干部学习日,全镇党员干部不得无故缺勤,并实行“人人当老师、人人当学生”轮流竟讲,同时,每名干部必须每周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服务群众技能。七 《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制度要求,按照“门前四包”的办法,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并实行重大节日和周五义扫制度,确保机关环境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