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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园镇党委班子集体“照镜子”

时间:2014-05-22 00:00  作者:黄传振源自:

“照镜子”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是实践活动能否取得成效的基础,党内法规法纪就是镜子之一。近日,大竹园镇党委班子在镇机关会议室组织学习党内法规法纪,集体“照镜子”。

学习会上,党委班子集体重温了党内法规法纪有关文件原文,并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照法规法纪进行了对号入座谈体会。大定一致认为:要带头学、认真学、深入学,做好表率,深入领会党内法规法纪的实质,以法规法纪为指导,谋划、指导和推进工作;要继续加强学习,做到科学立法,强化对全镇党员干部、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企业党员等各类群体的法规法纪学习;要加强实践,始终坚持律己正身,熟知法规法纪要求,工作不能凭经验,要按规定执行,特别是牢固树立“群众工作无小事”的观念,精益求精地做好各项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党的各项建设。 

会议指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重点是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经常拿起“镜子”照一照,要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对于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思考工作做到位了没有,各项程序执行到位了没有,要时刻要警醒自己,严格按照法规法纪的要求抓工作;要从自身做起,按规矩办事。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法规法纪的学习,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要在遵守法规法纪上见成效,在提升思想境界上见成效,在履职尽责上见成效,从而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