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河司法所会同县河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医疗纠纷信访案件,受到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县河镇灯塔村10组村民谭某2009年因儿子患感冒到本村村民马某处进行医治,马某就简单按伤风感冒对谭某之子进行输液治疗,在输液过程中,谭某感觉儿子病情在加重,就连忙停止输液送儿子到市中医院进行医治,经市中医院诊断谭某之子为急性脑膜炎,在市中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共计花费数万元。出院后谭某认为儿子得急性脑膜炎为马某未对症治疗所致,就要求马某赔偿住院等相关费用50万元,因双方赔偿数额差距较大,经村组以及亲朋好友多次调解,均未调解成功。谭某就从2009年起到市、区、镇多次上访。
县河司法所接到情况后,立即联合县河派出所主动介入案情,实地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工作人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安排谭、马双方进行调解,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司法所干警的不懈努力,马某主动赔偿谭某住院期间的部分花费,谭某保证不再上访,这起信访案件终于画上句号。经近期回访,调解协议履行顺利,双方均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