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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检察院: 重“四抓”深化犯罪预防

时间:2013-07-11 00:00  作者:丁强 白小林源自:

    今年以来,汉滨区检察院坚持打防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在部署全年检察工作中,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以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为落脚点,采取四项措施促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抓资源整合。

年初,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调整一名有多年业务和综合部门经历的检察员担任预防科长,并选送到省院参加了预防业务培训。

另一方面,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安排上,深入推进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侦查、预防 “手拉手”:把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转化为预防调查,将预防调查作为侦查工作的前置,通过预防调查为侦查部门提供线索信息;强化侦查中的预防意识,实现预防部门和侦查部门在日常工作联系、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预防介入等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对策发出检察建议。通过预防调查、立案侦查、案件分析和检察建议,优化配置侦查和预防两部门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达到侦防整体功能最优化和效益的最大化。

抓个案预防

如何做好职务犯罪预防,达到打防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陕西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有效方案——重“七个一”抓个案预防。

这“七个一”是指——

与发案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共同分析发案原因;

一案一建议: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一案一教育: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扩大教育效果;

一案一整改:帮助发案单位制定一项整改措施,落实防范对策;

一案一回访:对发案单位进行一次回访,了解法制教育的效果,并督促检察建议的落实;

一案一总结:对每一起案件的预防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积累工作经验;

一案一档案:对每一案建立一册规范的预防工作档案。

积累预防工作资料的“七个一”预防工作方法。

重“七个一”抓个案预防,达到打防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效果。

抓行业预防。

在抓好个案预防的基础上,将带有规律性的犯罪原因和防范对策,应用到一个行业或一个系统中,使这些单位引以为戒,防患未然,建立健全不敢犯、不想犯、不能犯的教育制度和监督防线,促进其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形成不能为的机制,使其真正做到用权力来制约权力,用法律规范权力,用制度制约权力,用公平监督权力。紧紧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群众关注度高、热点重点部位和项目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预防调查,采取参与监督工程招投标、为公安、电力、工商等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上警示教育课、不定期跟踪监督等多种形式进行了系统预防,制定预防措施,促使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有效避免职务犯罪行为发生。

抓基础预防。

在“五进”活动中,结合“六五”普法、百人千场法制宣讲、“三官一律”进社区、“大下访、大宣讲、大服务”等中心普法工作,汉滨区检察院预防部门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及人大、政协组织的各项“接地气”活动四次,深入林业、民政、电力、工商、高新公安分局、养老经办中心、恒口镇、建民办、晏垻镇、新城办等部门开展预防工作调查,帮助单位建章立制,并在上述部门开展法制讲座,受教育干部1000余人;分片包点,深入乡村、社区、校园,广泛宣传检察机关职责职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广告牌,“检务公开宣传栏”,播放专题宣传片5场次,发放宣传画册3000余册,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现已在各类媒体上对“五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32篇。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凡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展招投标活动,投标方必须出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今年以来,先后出具查询函100余份,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采购活动架起了一道廉政“防火墙”。

由于措施得力,汉滨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上级院制定的对口考核任务。(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  丁强  白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