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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检察院“三抓三促”实现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良好开局

时间:2013-07-19 00:00  作者:晏红军 胡代平源自:

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派驻恒口示范区检察室自今年4月设立以来,坚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积极探索创新,认真履行职责,实现了良好工作开局。

一、抓基础,促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今年4月,汉滨区检察院将原派驻恒口镇检察室改设为派驻恒口示范区检察室,升格为正科级建制,工作范围覆盖到恒口、大同两个镇。同时,院党组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协调能力较好、工作作风扎实的两名干警常驻检察室,为检察室固定一辆办公办案用车,有力夯实了人力、物力等基础保障。

着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驻示范区检察室建立了《岗位职责》、《工作日志》、《来信来访登记处理》、《控告、举报、申诉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发现受理》、《诉讼监督》等多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驻室干警严格执行市检察院关于派驻乡镇检察室“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在基层树立和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抓业务,促稳定

按照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通知》要求,汉滨区检察院派驻恒口示范区检察室准确把握七项职能定位,突出检察业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持做好日常接访耐心解答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认真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对来访群众提出的不当诉求,向其阐明政策法律规定,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解决问题。4月至6月,检察室共接待群众来访20余人次,受理举报、控告、申诉3件。二是扎实开展法制宣传。结合“两率一度”提升、举报宣传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驻室干警深入辖区10余个村,向群众发放平安汉滨创建日历册、检察职能宣传单等资料3000余份,为30余户群众提供了电话法律服务,深受群众好评。检察室还会同院控申民行部门,在恒口镇中心广场开展民事行政检察普法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关于民事申诉、林权纠纷等案件咨询5件。三是排查线索协同办案。针对辖区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有关涉农惠民政策落实问题,检察室迅速开展摸排走访工作,从中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经移送院反贪部门并配合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后,现已立案侦查涉及陕南移民搬迁领域的贪污、受贿案件13人。四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院主管检察长、检察室干警主动与示范区纪工委、镇纪委衔接沟通,就加强示范区、镇、村三级干部队伍建设交换意见,共同探寻落实预防腐败措施。5月中旬,检察室在恒口镇防汛工作大会上,结合典型职务犯罪案例,从法律规定解读、犯罪原因分析、预防对策建议等方面,为各站所办负责人和各村支书、村主任200余人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取得良好反响。五是依法开展诉讼监督。检察室配合院控申民行部门,对恒口法庭2件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件。六是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与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作,先后对土地权属、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进行了妥善化解。

三、抓服务,促发展

驻示范区检察室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投身示范区中心工作,更好服务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4月以来,先后参与辖区非法占地滥挖乱采、临时违章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天然气工程用地矛盾处理等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受到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充分肯定;担当“双创”责任,坚持周五义务大清扫,与包抓路段的商住户逐一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包抓路段的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室工作,驻室干警还走访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20余人,认真听取他们关于检察室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生民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检察室工作宣传稿件16篇,自觉把检察室工作置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