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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领导专家深入汉滨区语委办检查指导工作

时间:2013-05-15 00:00  作者:徐小强 汪德芳 胡家稳源自:区教体局

    514日下午,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推普处处长容宏,省教育厅副巡视员、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员王海波一行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武大明的陪同下,深入汉滨区语委办检查指导工作。在听取了汉滨区关于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档案资料之后,检查评估组的领导专家就深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创建国家二类语言文字城市工作中,汉滨区政府先后召开了3次政府常务会、2次专题办公会、6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安排语言文字工作,并印发了《汉滨区社会用语用字管理暂行规定》,做到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并逐级实行阶段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制,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创建,区语委办组织各部门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仅第15届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30余场次。各学校积极组织开展 “啄木鸟”行动,各迎评成员单位广泛举行普通话及规范字法规制度与基础知识竞答、经典诗文诵读、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500余场次。建立了汉滨高中、汉滨初中、张滩高中、果园小学等10个校园书法基地。由区语委办、教研室牵头,广泛开展教师“三字一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普通话)基本功大赛活动,举行演讲赛、语言文字征文等活动200余场次。在各单位设置了永久性的宣传标语;在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摆放“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提示牌;汉滨教育网站开辟了语言文字专栏进行宣传报道,累计编辑语言文字工作简报14期,网络刊登、发布信息(专题报道)150余条(篇),制作专题宣传展板80余块,开辟宣传专栏160余期,汇编语言文字工作资料120余册。通过多形式宣传,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语言文字工作的浓厚氛围。

  在应用方面,区语委办要求各单位、学校做到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二简字,避免错别字。通过学校开展的“啄木鸟”行动,共纠正街头广告、门头牌匾不规范用字60余处(个)。同时,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已创建市级示范校12所,其中汉滨高中、汉滨初中和培新小学3所学校被授予“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并在川道的集镇、单位、社区建立了6个语言文字示范点。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仅2012年累计开展培训60余场次,参培人员5700余人;参加测试单位100余个,测试过关3835人。还对照《档案资料分类和收集内容参考目录》,查漏补缺,进一步做好文字、图片、音像、实物等档案资料的整理、归类、建档工作。组织了2次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查,大面积抽查4次、重点抽查2次,累计督查、抽查单位2580余人次,下发整改通知40余份。实行迎评工作“月报告”制度,建立联络员QQ群,及时掌握各迎评单位的工作动态,保证了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徐小强 汪德芳 胡家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