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区刘家营遗址成为我市首批2处核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该遗址的公布,将成为促进我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积极力量,将会有力推动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刘家营遗址位于我区五里镇刘家营村,是战国至秦汉时期遗存,面积约40万平方米。曾出土虎钮錞于、铜双鱼纹釜、柳叶剑、弩机、镞、铁釜和陶狗、原始青瓷等文物,分别收藏在安康历史博物馆和汉滨区文物管理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