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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税局认真做好涉农车船税减免审核工作

时间:2012-09-19 00:00  作者:高安中源自:
      2012年1月1日实施的新《车船税条例》规定,对于农村居民在农村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予以减免车船税优惠。为了及时让广大农民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区地税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克服税额小、数量多、人员少等困难,落实专人认真做好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此项工作。
      该局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对新的车船税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前告知纳税人,办理审核备案所需的户口本、身份证、行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免费提供复印机,保证纳税人顺利办理减免审核。从7月1日至9月18日,该局累计办理农村居民车船税减免审核备案1000人,减免车船税6万元。